关于全面清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盲目发展势头,规范能源消费秩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虚拟货币挖矿清查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全面清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坚决杜绝虚拟货币挖矿死灰复燃,维护良好经济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2. 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对辖区内所有可能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场所、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是针对用电量异常、高耗能等重点领域和对象。
  3. 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排查出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处置过程规范、透明、公正。
  4. 疏堵结合,长效管理。 在严厉打击挖矿行为的同时,积极引导相关产业转型发展,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清查整治,坚决取缔非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遏制虚拟货币挖矿死灰复燃现象,有效降低能源消耗,优化产业结构,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清查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清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单位、个人及可能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

  1. 数据中心、机房、服务器托管场所;
  2. 工业企业、商业楼宇、居民小区;
  3. 废旧厂房、仓库等闲置场所;
  4. 利用个人电脑、专用矿机等进行的各类挖矿活动。

(二)重点内容。

  1. 排查挖矿主体: 全面摸清辖区内虚拟货币挖矿主体(个人、企业、组织等)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挖矿设备数量、算力规模、用电量等。
  2. 核实挖矿行为: 确认是否存在利用计算机等硬件设备进行虚拟货币计算、获取虚拟货币奖励的挖矿行为。
  3. 检查用电情况: 重点排查用电量突增、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符的高耗能用电户,以及通过非法手段窃电、绕过计量装置用电的挖矿行为。
  4. 核查设备来源与销售: 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的销售、维修、二手交易等环节进行关注,切断挖矿设备供应链。
  5. 整治挖矿关联服务: 清理为虚拟货币挖矿提供场地、电力、托管、网络接入等服务的行为。

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全面排查摸底。

  • 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发改、工信、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能源、网信、电力公司等部门。
  • 任务: 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电力公司提供用电数据支持,协助识别异常用电户;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进行专项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依法依规处置。

  • 责任单位: 发改、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电力公司等部门。
  • 任务:
    • 对排查发现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立即责令停止,限期拆除设备、恢复原状。
    • 对利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场地、电力进行挖矿的,从严从重处理。
    • 对非法窃电、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 对为挖矿提供场地、电力等服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切断要素支撑。

  • 责任单位: 电力公司、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
  • 任务:
    • 电力公司对确认的挖矿行为,坚决停止供电,并不得向其新增或恢复供电。
    • 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提高挖矿成本。
    • 加强对挖矿设备销售、维修环节的监管,严禁向新用户销售挖矿设备。
    • 加强网络监测和管控,阻断虚拟货币挖矿相关的网络连接。

(四)建立长效机制。

  • 责任单位: 各相关部门。
  • 任务:
    • 将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
    • 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新动向、新技术的监测预警和研究。
    •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虚拟货币挖矿的危害性。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X月X日)。 成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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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排查摸底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及分管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于X月X日前将排查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X月X日-X月X日)。 对排查出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集中处置,确保整改到位,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X月X日-X月X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工作报告。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工信、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能源、网信、电力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挖矿活动反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关于虚拟货币挖矿整治的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虚拟货币挖矿危害性的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排查、整治、宣传、督导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力争全面清除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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